2010年初,杨先生的印刷包装厂受托为金先生的公司定做纸箱。金先生的公司在北仑。两个月时间里,杨先生先后给对方发了三批货,货款共计5000元。
谁料,金先生一方支付了第一批货款1300元后,便拒绝为剩余货物买单。接下来的两年内,杨先生多次催讨,均未果,双方的关系也急剧恶化。虽然没有多少钱,但是想到对方总是以没收到货、货物质量不好等为借口拒绝付款,杨先生越想越生气,决定诉诸法律。
今年3月,杨先生将金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剩余货款。庭审时,杨先生表示,他已完全按照合同要求如期提供三批货物。而金先生面对法官询问其是否收到全部货物时,仍以收货单上的员工签名真实性还需核查等为由,不同意支付。他还表示,若法院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诉请,他们将继续上诉。
一场唇枪舌剑下来,杨先生很无奈。对于金先生表示将上诉的说法,他更是难以理解。“3700块钱,一折腾就是两年,闹到法院了还不消停,我也吃不消了。”杨先生说。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金先生一次性支付杨先生货款2000元。
杨先生说:“说实在的,我不是为了这点钱,我就是气他总赖着不还!”
据了解,杨先生之前也曾有过多次将个人收入捐献给慈善机构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