琪琪(化名)今年22岁,新碶人。原先,她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可惜从小学起,父母的感情渐渐有了裂痕,动辄吵架、打架,给她的童年留下了一些阴影。8年前,父母协议离婚后,她由父亲徐先生负责抚养。一年后,徐先生再婚,琪琪有了继母。去年,琪琪大专毕业,结交了男友。孰料,今年2月的一天,琪琪和男友发生争执。中午时分,怒气冲冲的男友将琪琪送回家中便自行离开。一直到第二天傍晚,父亲发现女儿已整整30多个小时没有出门,一查看,发现琪琪已经服毒十几个小时,送到医院后已经死亡。
琪琪的男友出于人道,补偿了她家人5万元的丧葬费和1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作为琪琪的抚养人,父亲徐先生接受了15万元。然而,这样的结果令琪琪母亲吴女士很难接受。她认为,自己作为母亲也理应分得一半的钱款。扣除已经花去和今后会产生的丧葬费用,吴女士提起诉讼要求分得5万余元。徐先生则认为,这8年来,女儿一直是由自己抚养,除了探视以外,原告并未尽到多少当母亲的责任。同时,自己已经再度成家,所承担的家庭负担较重,另外琪琪的奶奶、继母都对琪琪尽到了一定的抚养义务,理应获得这笔款项。
最终,此案在法官的调解下,吴女士分得剩余丧葬费和抚慰金的四分之一,共计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