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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受害人,要学会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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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初,某小区门卫向新碶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一个录音机被人偷了。这个录音机是他早前从网上购买的,已经有些破旧,当时的价格是50元。说到这里,不少人会觉得,一个才50元的收音机,都已经用旧了,丢就丢了呗,有必要报警吗?另一些人则会认为,就算报了警,这么不值钱的东西,警察也肯定不会帮忙找回来的。

但就是这么一件不起眼的东西,民警不仅帮门卫找回来了,还依法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原来,正是门卫和其他失主的积极报案,让警方注意到了这个多次进行“小偷小摸”的嫌疑人盛某。虽然他每次偷的东西价值都不高,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系列性盗窃达三次以上,只要金额超过500元就可以构成刑事犯罪,盛某的总涉案金额已经远超这个数值,达到了3000元以上。

生活中,不少人在遭遇不法侵害的时候,会因为觉得“事情不大”就算了,却不知,正是这种“得过且过”的心态,让犯罪分子更加嚣张和肆无忌惮。民警由于找不到足够的线索而无计可施。

前段时间,北仑警方抓获了一名“影帝”,短短2个月内,该“影帝”连续碰瓷三十余次,可报案的受害者却寥寥无几。办案民警告诉笔者,警方在办理该类案件的过程中,往往会需要大量报案记录的支持。幸好,该起案件的另一受害人——保险公司及时报了案,最终犯罪嫌疑人被警方绳之以法。

新碶有一位刘先生,新买的手机在逛街的时候被人偷了,他很快又买了一部新手机,并在朋友圈“哭诉”自己的悲惨遭遇。当被问及“为什么不报警”时,他表示“报了也没用,警察才不会管”。谁知还没过半个月,就有民警加他微信,告诉他嫌疑人被抓到了,让他去派出所领手机。

很多时候,警方抓获了嫌疑人,嫌疑人交代自己作案3起,可实际警方收到的报案却只有1起。像刘先生,还没报案,就说“民警不会管”,民警不仅无辜“背锅”,事后还得千方百计找到他,将失物归还。

作为一名受害人,报警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为社会治安作贡献,如果人人都选择“得过且过”,等于是在“帮助”不法分子逃脱罪责,那警方又如何能帮助大家伸张正义,打击犯罪?

试想,你在受到不法侵害后,警察会帮你抓坏人,检察院会帮你起诉打官司,法院会帮你判刑惩罚,而你只需要拿出手机,动动嘴,把事情的经过告诉警方就可以了,这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不积极去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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