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北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落实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为契机,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高质量整治突出问题,高品质改善生态环境,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1-6月,我区PM2.5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9%,全市排名第3;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7.6%,同比上升1.7%;区控以上断面水质功能达标率达到90%;环境信访投诉量下降36%,生态环境质量呈现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全区上下以坚强的政治担当不断巩固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全力以赴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
组织有力 部署精细
根据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的反馈意见和宁波市整改任务清单与责任分工,我区第一时间成立由区委、区政府和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分解了任务清单,建立了督导制度,每月调度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统筹开展“回头看”,加快完善了督察整改工作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面,涉及我区共11项问题,其中1项是涉及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方面共性问题,其余10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围填海项目、环境污染监管等方面。截至今年6月底,我区已完成整改销号3项,其他要求长期坚持的任务和整改时限未到期的任务正在按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
在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中,7月份我区在全市范围率先印发专项整改方案,已制定《北仑区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出台13项整改任务治理责任清单,目前列入2019年整改时限的7项整改任务: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8家铸造企业落后设备淘汰,建立煤炭质量协同监管机制,强化省级能源“双控”考核,建立能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集卡车违规添加非法加油点供应柴油问题整改,目前已完成2项。
举一反三 排查问题
生态环境分局认真梳理和分析我区环境保护领域的易发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历史遗留项目、饮用水源地保护、环保基础设施运行、围填海项目和信访投诉等五大方面开展了“举一反三”排查治理,梳理重点问题共9项,一般问题共65项。
结合“全区小微企业整合专项攻坚行动”,围绕小微企业培育发展,生态环境分局通过对全区村级工业点内所有建设项目的清理备案,进一步消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三同时”遗留问题,落实企业、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建设项目环保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目前,该局研究并出台了《北仑区历史遗留项目整治清理专项工作方案》,已完成19个村的排查和150家中小企业分类清理,计划投资2亿元建设固废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项目5个,并对全区3个县管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专项检查。
标本兼治 健全体系
针对臭气异味治理问题,生态环境分局制定了我区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计划并予以实施,推进逸盛、科元、台塑台化等重点区域企业编制臭气异味一厂一策,计划年内完成150家涉VOCs排放“散乱污”企业治理。
生态环境分局还全面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攻坚试点行动,逐项推进柴油车环保检测能力提升、在线监控能力提升、排气执法能力提升和尾气监控能力提升四大行动,执行汽油车、柴油车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新标准要求,加大机动车常态化道路尾气执法频次。
其中,为加大柴油货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该局在全市率先开展机动车尾气道路联合执法行动,截至6月底已累计遥感检测4747辆,抽测车辆220辆,处罚51辆。
在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方面,生态环境分局结合督察整改工作,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加快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拟定了《北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乡镇街道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定期通报街道环境质量状况。
此外,生态环境分局还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改革,深化绿色发展、绿色审计、绿色监管试点;健全完善考核机制,把督察整改工作纳入街道年度考核目标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