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7.7万人再增一道“安全网”

我区城乡居民享医保附加意外伤害险
  本刊讯(记者 陈张坤 通讯员 易发国 周芳芳)昨日,记者从区人社局获悉,区医保中心作为采购人已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支公司签署协议,由区政府出资250万元,按照每年人均约14元的标准,为全区2016年度参保城乡居民医保人员买单。据了解,此举在全市乃至全省尚属首次。

  按照城乡居民医保附加意外伤害险协议,参保人在发生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残疾、意外伤害Ⅲ度以上烧伤时,在扣除已经从医保或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外,按照最高20000元的标准予以赔付。此外,在意外伤害住院时,也可另外获得最高1800元的赔付。对2016年1月1日至该协议签订之日投保人发生的意外伤害案件,立即启动追溯赔偿机制。

  区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原新农合附加意外险扩面而成,是一项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群作为保险对象的惠民工程,有效地解决了参保人群因意外事故引发身故、残疾的补偿问题,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补充。

  作为承保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支公司副总经理黄斌说,他们将根据自身特有优势做好理赔服务,在区内须设立不少于3家固定受理服务网点,并建设一支理赔服务团队,在北仑区域内每个街道、乡镇安排专人负责,参保人员在发生意外需要理赔时,可选择请服务人员上门收单或前往业务受理点的方式递交理赔资料,一般理赔案件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赔付。

  区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数约17.7万人,医保中心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城乡居民知晓了解这一惠民政策,在发生意外伤害时更好地享受这一政策。

上一篇    下一篇
©北仑新区时刊 版权所有
  
 
     标题导航
~~~我区城乡居民享医保附加意外伤害险
~~~我区城乡居民享医保附加意外伤害险
~~~我区城乡居民享医保附加意外伤害险
~~~我区城乡居民享医保附加意外伤害险
~~~我区城乡居民享医保附加意外伤害险
~~~我区城乡居民享医保附加意外伤害险
~~~我区城乡居民享医保附加意外伤害险
~~~我区城乡居民享医保附加意外伤害险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综合
   第04版:悦读
以服务助推企业创新发展
区第七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
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开通试运营
适应新常态 抢抓新机遇 共谋新发展
17.7万人再增一道“安全网”
迎接开往春天的地铁
导读
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