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新规定对考试科目有没有调整?
答:71号令中科目三考试包括场内道路考试和实际道路考试,91号令将场内道路考试并入科目二桩考中,科目三只考试实际道路驾驶。
问:在考试项目上做了哪些调整?
答:91号令规定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档汽车(C2)科目二考试项目不得少于4项,并且还包括桩考在内,也就是说较71号令中的考试项目不得少于6项之规定减少了考试内容,相应地也降低了考试难度。其中C1科目二必考项目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起步和侧方停车,较71号令中的考试内容减少了曲线行驶、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等项目。
同时,91号令增加了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规定A1、A2、A3、B1、B2、C1、C2、C3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项,其中A1、A2、A3、B1、B2还应当进行夜间行驶和低能见度情况下的考试,其他车型应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或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
问:考试标准有哪些变动?
答:91号令取消了原71号令中桩考不合格的两项评判标准,即:在不准许停车的行驶过程中停车两次和发动机熄火,也就是说2007年4月1日以后桩考评判标准中的不合格项目缩减为4项,较71号令中的7项不合格标准减少了3项。
问:对办理增加A1、A2、B1业务有何限制?
答:在71号令规定的不准增加A1、A2、B1的几类情况的基础上,91号令又增加了以下几点: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3、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总而言之,91号令对申领和使用机动车驾驶证做了更切实际的规定,体现出“管住重点、方便一般”的人性化执法原则,再就是更加贴近实际驾驶操作,从而能够更好的发挥驾驶人考试做为源头性管理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通过以上解答,希望能够让广大群众对驾驶证办理的相关业务更加明了,我所全体民警将竭诚做好把关服务。 (本刊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