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记者 吴雨婷 翁天煜 通讯员 胡凯)日前,宁波海关查获蟒蛇皮等动物皮毛制品2400余件。
宁波海关所属北仑海关查验关员在对某贸易公司申报进口的一批非濒危鞣制郊狼皮、非濒危鞣制蛇皮等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该票货物存在大量未申报其他动物制品。
经专业机构鉴定,在货运渠道查获的蟒蛇皮、巨蜥属动物种皮等,均属于濒危野生动物皮毛制品。该案为宁波海关近年来在货运渠道查获涉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管理蟒科、巨蜥属动物制品数量最多的一起案件。
“我们经过分析,这票货物申报为动物皮毛制品,结合国别、航线、申报内容和经营单位等信息,一致研判认为伪报品名逃避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管理的风险较高。”宁波海关所属北仑海关驻穿山办事处查验三科查验关员刘洋介绍,现场人工查验发现,货物整体由黑色不透明塑料膜包裹纸箱包装,包装上无唛头,上层纸箱为狼皮、蛇皮,对全部包装扩大开拆平铺后,发现有大量未申报的巨蜥皮等货物,且部分蛇皮规格较大,具有菱形网纹表皮纹理,有蟒科制品嫌疑。鉴于蟒科、巨蜥属所有物种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现场经综合研判后立即取样送检。
上述货物中有亚洲岩蟒皮17张,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濒危动物制品;其余蟒科皮189张、巨蜥属动物种皮2241张,属附录Ⅱ濒危动物制品。
“现场查发后,我们依托北仑海关风险一体化防控机制开展风险排查和后续处置提前介入,守牢国门安全。”宁波海关所属北仑海关驻穿山办事处查验三科科长李立志介绍,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海关已对该票货物进行查扣,下一步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