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东河路461弄星阳综合楼房屋征收需要,位于北仑区新碶东河路461弄16号1幢402室;北仑区新碶东河路461弄18号1幢403室;北仑区新碶东河路461弄16号1幢502室室内西南卧一间;一层461弄10号;一层461弄12号;一层东河路449号;一层东河路451号;一层东河路453号;一层东河路455号;一层东河路457号;星阳综合楼整二层已列入征收范围。
在入户调查时,尚未收到上述房产权利人提供的有效证明资料,现登报公告,如有相关权利人对以上建筑物主张产权的,可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凭相关证明资料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新碶街道办事处提起申请。逾期则按相关程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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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碶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3日